「高捷工程民間督導聯盟」調查報告意見說明
時間:95.02.24
有關「高捷工程民間督導聯盟」於95年2月24日召開記者會,說明「高雄捷運工程管理及事故初勘報告」所提之意見,高雄捷運局特別澄清說明,捷運局表示,有關「高捷工程民間督導聯盟」對於「LUO09聯絡通道集水井坍塌事故」所提工程技術上之所有專業意見,本局敬表虛心接受、檢討,而對於高雄捷運BOT決策應由高雄市政府負最大責任乙事,捷運局則認為該聯盟並未通盤瞭解當時決策之時空背景及相關過程,對於該聯盟之指責深不以為然。
捷運局表示,從民國78年「高雄捷運第一期發展計畫紅、橘線基本路網」報院核定至90年實質動工,有關高雄捷運工程政策決定係一動態之過程,最後評估決定依行政院之決策採用BOT方式執行,除衡酌政府財政之困難外,亦係當時國內對於BOT政策引進民間企業管理效率之期待,以及捷運工程工項複雜、介面整合困難,宜由單一企業進行整合。此一決策過程以目前時空論斷,並不公平。
況且陳總統要求成立之「五人調查小組」,經檢視所有完整資料以及全民監視下所作之「高雄捷運行政調查報告」中,有關高雄捷運之BOT決策部分,亦明確作了結論,結論指出此決策「…係歷經多次中央及本府相關會議共同討論之結果,係屬政府內部公共政策之衡量過程,…」,因此該聯盟認為高雄捷運BOT決策有待檢討及應由當時之行政院及高雄市政府負最大責任,市政府表示無法接受。
(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新聞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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